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常委会会议
2016年2月5日,珠海市斗门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蒋兴文主持了会议, 常务副主任黄志敏,副主任梁海辉、赵远华、卢彦彰、麦彩虹及委员共14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启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东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联义,区人大农财工委主任梁润波,区司法局局长凌小聪,区审计局局长黄雅菊以及5位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阅斗门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斗门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报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启文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常委会提请审议上述两个报告,区司法局局长凌小聪同志报告我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审计局局长黄雅菊报告2014年斗门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梁成岗代表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对《关于提请审阅斗门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珠海市斗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斗门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也对审计整改情况发表了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朱文简要汇报了区人大工作报告(表决稿)的起草、修改情况和主要内容以及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决稿)和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