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民政局关于2016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的公示
罗民函〔2017〕70号
辖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2010年第39号令)、《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16年9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罗湖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罗民〔2016〕101号),启动2016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申报期内共5家社会组织提出了评估申请,经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查、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市社会组织总会评估委员会评定等程序,最终评出5A级社会组织2家、4A级社会组织2家、3A级社会组织1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9日-8月15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公开和负责。
***:深圳市罗湖区2016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情况表
罗湖区民政局
2017年8月8日
(联系人:王登开 联系电话:0755-256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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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2016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情况表
序号 | 组织名称 | 等级 |
1 | 深圳市罗湖区晴晴言语康复服务中心 | 5A |
2 | 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 | 5A |
3 | 深圳市罗湖区晨曦社会公益服务社 | 4A |
4 | 深圳市罗湖区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 | 4A |
5 | 深圳市罗湖区振鹏京剧院 | 3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