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驾培行业发展趋势预警公告
2013年以来,我市驾培行业发展较快,目前全市已有驾校36家,教练车2428辆,年培训能力(按每车50人/年)可达12.5万人以上。 2012年全市实际报名数为68004人,2013年为68700人,2014年12月底为95174人,现有驾校规模已经完全能够满足珠海市学驾人员需求,培训能力过剩导致资源闲置浪费的问题已经显现。目前仍有20多家企业、个人已在工商部门商事登记,并按新国标进行筹备。从我市车辆增长和学车需求趋势分析,购车和学车考驾照人员在未来三年内虽呈上升趋势,但三年后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饱和及学车潮的退却,驾培市场将处于短暂的稳定并呈逐渐萎缩的状态,培训能力过剩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剧。
2013年3月,我市实行商事登记改革,2013年2月8日公布的市政府90号令,在全国率先取消驾校的行政审批,驾校的设立实行技术等级认定。
驾校的技术等级(一、二、三级)认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具体的关键条件详见***。如达不到标准筹建的,将不予以认定,投资后果自负。
据不完全统计和效益分析,目前一个学员的培训周期约6-8个月,实际每车每年平均培训约38人,车辆的报废期基本在8年左右,扣除成本及上交税费、考试费、进场费,回收投资成本至少要6年,需不断地进行投入,加之驾培市场在2到3年后可能出现萎缩,部分驾校将不但无利可图,甚至可能出现亏损现象。
目前,一些投资者没有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过于乐观估计驾培市场行情,认为办驾校能够带来非常高的收益,盲目投资。为此,我局特发布驾培行业发展状况,请有意进入驾培市场的投资者进行充分调研,客观分析驾培市场的风险,谨慎进行投资。
***:筹建驾校的关键条件
一、主教练场地和辅助教练场地条件
1、各驾校应至少具备1个符合《资格条件》相应等级教练场地总面积最低标准要求的主教练场(一级33000平方米,二级17000平方米,三级1000平方米)。辅助性教练场不少于3000平方米,应为水泥或沥青等硬质路面。租用教练场地的,提供租用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符合国土、城管部门规定的用地要求。
2、教练场地面积按照国标要求,小型车教练场起步面积10000平方米(20辆小型车计),训练项目设置规范合理,绿化面积应达到20%以上,之后每增加1辆车需增加400平方米;大中型车鼓励集中培训,教练场建议经专业人员规划设计。
3、教练场地须完全封闭,在训练区设有隔离设施及安全通道。交通标志牌、训练项目引导牌及设置牌全部固定到位,标线必须规范统一。
4、训练项目数量要求如下:严格执行小型车辆倒车入库5辆车1个库位,大型车辆倒库移位4辆车1个库位,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20辆车1个;侧方停车8辆车1个;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20至40辆车1个;窄路调头8辆车1个。其他按国标要求配置。
5、教练场内训练道路长度小型车辆必须达到每车50米,大型车辆必须达到每车75米。
6、教练场内所有训练项目区域(小型车辆:5项;大型车辆:16项)地面必须全部水泥或沥青硬化。训练项目之间的缓冲路段及训练道路须符合晴雨路面要求,即沙石或沥青渣路面。小型车辆教练场内训练道路宽度≥6米、大型车辆训练场内训练道路宽度≥6.5米,长度可按双幅计算,6米以下按单幅路计算。
7、同一块训练场地不得有2个以上驾校租用(经营性训练场除外)。
二、教练员、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1、教练员必须与教练车匹配,达到国标规定的人车1:1比例(一级80人,二级40人,三级20人)。专职结业考核员按教练车总数的5%配备,每驾校不得少于2人,并持有二级(含)以上教练员从业资格证。驾校负责人持有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证。(没有二级教练证、经理人资格证的,给予一年的宽松期。)
2、理论教员按教练车总数的3%配备,不少于2人;操作教练员应按教练车总数不少于1:1的比例配备,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的《教练证》,不得在省内及本市其他驾校重复兼教;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练车的1%配备,不少于1人,需持有安全主任证。计算机管理人员至少1人,并有相关的学历证明。通过核实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练员等专职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实时单等手段,确认培训机构与教练员的真实聘用关系。培训机构应当提供教练员劳动合同原件(附教练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教练员证复印件)和单位社保实时单原件(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如教练员因已在其他单位退休或代缴社保未能在本单位社保实时单反映缴金状况的,培训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三、教练车的要求
教练车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GB18565的技术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等级条件,配备相应的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灭火器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否则视为不合格车辆。
四、教学设施设备齐全
驾校除具有符合《资格条件》常规教学用具并达到数量要求规定外,根据形势发展和培训、考试衔接的要求,还须配置下列设备:
1、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计时培训系统企业应用平台不少于1套;车载计时计程终端按照教练车数量1:1进行配置;理论教室或驾驶模拟器的计时终端应按1:1配置(此项暂不执行);多媒体教学软件、教学挂图1级驾校不少于2套,2、3级驾校不少于1套。
2、无纸化理论考试用计算机:1级驾校不少于30台,2级驾校20台、3级驾校10台。
3、汽车驾驶模拟器:1级驾校10台以上,2级驾校5台以上,3级驾校达到2台以上。
4、车辆安全保护作用体验装置1个及医学救护用具各1套。
5、多媒体理论教室单间不少于50平方米,至少1间;计算机教室至少1间(不少于40平方米),模拟驾驶训练教室至少1间。
五、报名点的要求
报名点房屋单独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5㎡;室内须悬挂所属驾校许可证或技术等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收费标准及相关规章制度,并设有固定联络方式,须至少1名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报名点的数量每10辆车设1个,且不得跨区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