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出台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快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9月9日从铜仁网获悉,铜仁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快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快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等做出安排部署,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
《意见》提出,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到202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4‰、7‰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9%以上。市、区(县)两级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率达到100%,市级、每个县域内至少建立1个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1个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2/10万、9.5‰和12‰以内。
《意见》要求,要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形势下妇幼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人才培育工程“五大工程”,着力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救治、特色、优质、队伍“五大能力”。同时,加强出生人口统计监测,建立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加强已婚育龄妇女妊娠随访与孕产期保健登记管理。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
《意见》明确了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规定夫妻生育两个及两个以内孩子的,不再审批,实行计划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凭夫妻身份证、结婚证到现居住地乡镇或村(居)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符合政策申请生育三个或三个以上孩子的,仍然实行生育审批制度。推行网上登记、一站式服务、承诺制和委托代办制等便民服务措施。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制度,改进再婚等特殊情形的再生育管理。
《意见》强调,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转换衔接,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以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发展计划,“十三五”时期,各(区)县要完成幸福家庭示范县、计划生育生育利益导向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率先小康”工程,助推圆梦小康。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力度,建立运行贵州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系统。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性别平等、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
《意见》强调,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和“1+2”管理模式,大力实施流动人口网格化服务管理;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要加强机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兑现“一票否决”制度;推进卫生计生深度融合,促进转型升级;推行网上服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生育健康全程服务无缝连接;推进协调配合,提高卫生计生数据质量。同时,要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动摇。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工作、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