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清远市建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镇(街)、开发区,有关单位:
石滩镇鸡爪窿水库达标加固工程和石滩镇唱歌窿水库达标加固工程,由石滩镇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均通过询价委托方式选定清远市建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为工程的施工单位,目前项目均处于施工阶段。经多方现场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到位,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在岗位履职,部分未按图施工,未严格执行“增水质安”APP制度,未完成报监手续和相关工程资料缺失或与现场不符,进度滞后,并存在较大度汛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未按合同要求派驻管理人员。该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驻场履职,建设单位已多次要求上述人员驻场履职,仍未按合同执行,导致施工现场组织混乱。
(二)施工单位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部门均指出较大安全文明生产问题,并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事项不重视、不落实,屡次整改不到位。
(三)工程建设进度滞后,未达时序进度。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多次要求施工单位加大人、材、机投入,抓住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但施工单位不重视,导致工期滞后。
(四)未严格执行“增水质安”APP制度,未及时配合完成报监手续,相关工程档案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或缺失,重要隐蔽工程、单元工程未经联合验收私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蓄水验收蓄水。
(五)部分未按图施工,鸡爪窿水库防浪墙及溢洪道未按设计要求采用沥青杉板分缝;唱歌窿水库溢洪道底板未设计要求设置齿槽,底板及边墙部分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止水橡胶。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不良行为,经我局调查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落实有关人员驻场,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充分用“增水质安”APP,及时上传现场施工情况及人员打卡履职情况。由建设单位对照施工合同有关处罚条款,对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二)要求施工单位加大人、材、机投入,采取赶工措施,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安全度汛。
(二)建设单位、质监站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三)鉴于施工单位建设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第(三)、(四)项规定对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将本通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抄送上级水务部门,对其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在市场准入予以重点审查。
三、工作意见
请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并引以为鉴,加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在对其限期整改的同时给予通报。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