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变更深规土许BH2015000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告
G1***01-0016宗地位于大亚湾核电基地范围内,面积629943.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宗地于2015年4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H-2015-0002号),用地单位为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上述用地单位申请变更深规许BH-2015-000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事项已经我局初审同意,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整:
将深规许BH-2015-0002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备注栏内容“1、本次申报建设项目中,污水处理厂位于06-18地块,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大亚湾核电基地6号楼位于06-24地块,建筑面积为8400平方米,应按《大亚湾核电基地总体规划》要求在该地块内配建充电站。地块内其余新建建筑须依据发
改、环保部门批复的意见分期分批进行建设”变更为“1、地块内其余新建建筑须依据发改、环保部门批复的意见分期分批进行建设”。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7天(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2日)。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发布:
(一)网站
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一楼大厅
2.调整项目用地现场。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联系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