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南充市顺庆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了搞好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287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顺庆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充市顺庆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项目
二、采购单位
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不报价,采取对办学实力进行综合评分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
本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21年的采购预算为23万元。
五、付款方法和条件
培训机构服务费在培训质量验收合格后,凭税务票据在区财政局报帐。
六、采购时间
1、报名时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于8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到顺庆区农业农村局集中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方立即组织开展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候选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报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育英路42号1楼103办公室),联系人:刘先生(0817- 2220905)。
七、项目内容
在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后,于11月之前,供应商严格按照培训规范和要求,全面完成顺庆区70名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并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联合验收合格。
八、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证),有合法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且办学内容必须有农业相关专业或工种,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主要授课老师必须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育师资库在册。
4.投标人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
5.根据就近就地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学原则和要求,培训机构须在项目实施辖区内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满足培训所需其它条件;
6.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投标人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平台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为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查询结果进行审查)。
8.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和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对本单位提供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资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单位如若发现提供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相关供应商投标资格。
十、候选服务供应商确认方式
(一)报名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供应商按要求到采购方顺庆区农业农村局七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再由采购方组织的评审组对所有的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候选供应商。
十一、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培训实施方案 | 10分 | 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制定与项目相适应的完整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方案中应包含目的意义、组织措施、工作开展方式、制度建设、资金管理、后续服务、信息报送、资料管理等内容,满足项目需要。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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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 | 20分 | 有稳定的专业培训师资,具有高、中级职称(农业类)。每个高级职称得2.5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中级职称得2分,最多得20分;最后累计总得分不超过20分。 | 提供人员专业职称资格、专(兼)教师聘书和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育师资库在册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实力保障 | 25分 | 在项目辖区内有开展培训的教学固定培训场所,场所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上,得25分;600—800平方米,得20分;400—600平方米,得15分;其余不得分。 | 社会办学机构需提供培训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其它佐证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公立培训机构提供国资委或主管单位关于办学办公场地的证明。 |
21分 | 有开展培训所需的学员生产实训实习基地。每个农业生产实习基地得7分,最多得21分;没有不得分。 | 生产实习基地产权属培训机构的,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属联合办学的,需提供协议书(合同)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行业专家和权威机构鉴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 ||
4 | 业绩 | 21分 | 2018年起近三年开展农民培训,具有较好的培训业绩。业绩年度考核评为优(90分以上),得7分;良(80-90分),得4分;合格(70-80分),得2分;不合格和没有不得分。提供每年最好一次的业绩考核结果,三年合计最高不超过21分。 | 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民培训的任务下达书、协议(合同)书及绩效考核报告(凭据)复印件,无考核评价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5 | 信誉 | 2分 | 2018年以来机构获市级部门表彰或荣誉称号一次加0.5分,获省级以上部门表彰或荣誉称号一次加1分;最高得分2分。 | 以表彰文件和证书为准 |
6 | 标书文件规范性 | 1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得1分;有一项偏差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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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要求
1.由采购方组成评审组对供应商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
2.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与参加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方将根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查中标供应商办学实际情况,供应商如有虚假响应的,一经核实,除报财政采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全省通报,并按规定在限定时间内不得再参与农业类相关培训项目招标和培训工作。
4.附《购买服务协议》(***1),未尽事宜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协商解决。
特此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