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镇(街)、开发区,有关单位:
石滩镇墟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新城区标段)EPCO项目由石滩镇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进入施工阶段,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管理混乱、安全文明状况差、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等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在场履职,“增水质安”APP上多次出现其他人员冒充项目经理打卡现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施工弃土沿路多处堆放,未及时清运,路面泥沙未及时清理,扬尘污染严重,未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控措施。
(二)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未见五牌一图,安全围蔽不完善,警示灯、施工标识牌数量不足,临时洞口临边防护不足。
(三)不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初溪大道施工段、花园西路施工段基坑均未按要求设置有效的支护措施,基坑积水未及时抽排;塘头村段施工开挖宽度、深度均未达到设计图纸要求,且回填料不符合要求;麻车村现场施工的预制井与井环连接处未用砂浆进行内外抹面。
(四)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粉斜岭一街二巷施工处采用建筑废料、石粉等拌制充当混凝土进行混凝土路面恢复;郑田村施工处采用石粉替代砂拌制砂浆;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进场使用,监理单位未按要求严格把控材料进场的审批工作。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不良行为,我局经调查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参建各方联合对施工现场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现场整改工作,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基坑支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由建设单位牵头核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位一律返工处理,对不合格材料予以退场处理,监理单位严格把控施工质量,做好原材料进场的审批工作,确保按图施工,保障工程质量。
(三)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围蔽工作和严格按“6个100%”要求做好扬尘防控等工作。
(四)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加强对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的管理,加强“增水质安”APP的使用,及时上传现场施工情况及人员打卡履职情况。由建设单位对照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有关处罚条款,对施工、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五)建设单位、质监站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施工、监理企业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六)鉴于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将本通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抄送上级水务部门,对其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在市场准入予以重点审查。
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并引以为鉴,统筹好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安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在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