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街2018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失效)
根据中央、广东省、广州市和增城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街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为保障我街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多起重大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通过在全街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张庆东
副 组 长:黎凤桥
成 员:增江派出所、增江街教学指导中心、交警八中队、荔城交管所、增江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专项工作干部,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邓伟东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9月10日—9月20日)。由各村(社区)及驻点团队、相关职能部门、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性企业、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行动,并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二)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9月21日—9月30日)。由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各类安全督查组,对全街的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的督导检查,并抓好重点检查督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督导检查主要包括:
1.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2.应急措施制订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4.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原则调查处理情况;
5.按照大检查相关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报送情况。
(三)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收集各村(社区)及驻点团队的检查情况,及时总结大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重点问题,注意发现典型和总结经验,对重视安全、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推广,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检查重点
(一)消防安全:检查“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三小”场所,尤其是出租屋、专业市场、住改仓、住改商等场所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情况,以及出租屋、宾馆、商场、超市、游戏厅、歌舞厅、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牵头部门:增江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责任部门:荔城交管所、增江工商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科教文办)、社区服务中心(文化站)、城管执法队、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及各村(社区)〕
(二)道路交通:检查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冲红灯、逆行行为;运输企业及客运、货运站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及非法站场和非法运营行为;乡村道路和农村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农用拖拉机非法载人行为;对运输经营从业人员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校巴的安全监管等情况;严查营运客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车辆、摩托车、泥头车、超载货运车辆等六类重点车辆;集中整治电动车、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或加装动力三轮车、拼(改)装报废车等“五类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事故源头监控,依法加大道路交通动态监管情况;制订、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情况。〔联合区质监局,牵头部门:交警八中队、荔城交管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责任部门:农业办公室、城管执法队及各村(社区)〕
(三)车辆服务行业:检查汽车美容、维修、装饰、摩托车维修、自行车专卖店等经营场所在用电、燃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安全许可、安全制度落实、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三合一”“三小”场所等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荔城交管所,责任部门:增江派出所、增江工商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各有关村(社区)〕
(四)水上交通:检查水上交通(含渡口渡船、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的安全监管及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船舶的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防船舶碰撞、防泄漏情况以及渡船、渡口的安全管理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等。〔联合广州港务局新塘分局,牵头部门:荔城交管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责任部门: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及各有关村(社区)〕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剧毒、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存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情况,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严禁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责任部门:增江派出所、荔城交管所、增江工商所、规划建设办公室(经济办)、环境保护所及各有关村(社区)〕
(六)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存在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台账资料的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和运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的设立和维护、个人防护措施的配置和落实、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的建设管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情况。〔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责任部门:社区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七)粉尘作业:检查木制家具、粮食加工、面粉加工、饲料加工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吸尘、除尘设备运行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粉尘作业工艺的安全投入、管理、装备、防护、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责任部门:增江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及各有关村(社区)〕
(八)民爆器材:检查民爆器材、加油站、油库(罐)等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规范散装汽油销售,严格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联合区科工信局,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责任部门:增江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公室(经济办)、城管执法队〕
(九)特种设备: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旅游景点、公园、游乐场所各项娱乐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联合区质监局,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责任部门:增江工商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科教文办)及各有关村(社区)〕
(十)建筑施工和农村建房:检查施工工地(含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和农村建房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防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人员培训教育以及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重点对农村建房建设过程中防高处坠落保护措施、基坑开挖、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模板支撑、临边防护、物料提升作业等危险源隐患进行排查。〔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责任部门:增江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新农村工作办)、城管执法队及各村(社区)〕
(十一)城镇燃气:检查辖区内的燃气管道及食肆燃气使用安全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充装、储存、运输、经营燃气行为。〔牵头部门:城管执法队,责任部门:荔城交管所、增江工商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及各有关村(社区)〕
(十二)旅游景点景区:强化对景点景区内道路交通设施、各种车辆、各种游乐场所、游览道路、游客休息停留场所、旅游设备设施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做好台风、洪水、山体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报和安全防范措施。〔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科教文办),责任部门:荔城交管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城管执法队〕
(十三)非煤矿山和危房管理: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的隐患治理,排查治理爆破作业、采空区、排土场等方面隐患,及时整治滑坡、塌方等事故隐患,以及开展防爆破伤害、防坍塌、防坠落、防雷、用电安全等方面隐患治理情况。强化对危房的安全管理,开展防风、防雨、防坍塌、防泥石流等灾害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国土资源管理所、规划建设办公室,责任部门:增江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
(十四)农机和渔业船舶:检查辖区内水域渔船(含从事渔获物运输的渔船和观光休闲渔船),检测和监管农业机械,严厉打击农业、渔业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农业办公室、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各有关村(社区)〕
(十五)水利工程:检查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以及排涝站等水利工程、设施,严防汛期出现水涝、坍塌等各类灾害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各有关村(社区)〕
(十六)物流寄递:检查利用自建或租赁库房、场地,储存、保管、装卸搬运、配送货物的物流仓储场所。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场所自身火灾防控能力。〔牵头部门:增江派出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经济办)、党政办公室(综治办)、城管执法队、荔城交管所、增江工商所〕
(十七)环保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处置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查情况。〔牵头部门:环境保护所,配合部门:各有关村(社区)〕
(十八)学校安全: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街重点时段治安、交通等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牵头部门:增江街教学指导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科教文办),责任部门:增江派出所、荔城交管所、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
其他行业和领域,请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扎实开展安全检查行动,确保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街领导带头深入企业、村(社区)、行业场所,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整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及驻点团队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全面部署、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确保安全;各单位、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单位、本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方案,认真做到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周密部署,确保安全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迅速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和企业,一律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
(三)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作用。切实加强对安全大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力量对有关单位、场所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器材以及仓库、场地、建筑物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村(社区)及驻点团队要及时反映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并于10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到规划建设办公室(安监办)(联系人:姚嘉妮,联系电话:82717699)。
***:增江街2018年中秋国庆领导班子检查重点企业和场所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