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反馈会召开
8月31日,一届增城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反馈会在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召开。增城区委常委、增城区纪委书记、增城区监委代理主任、增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包道昭传达第十四轮区委巡察情况汇报会主要精神,并对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锦海主持会议。
会上,增城区委各巡察组组长就巡察期间发现增城区公安分局下属各派出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卫山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各派出所党组织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内容详实、表述客观、定性准确、建议中肯,是对全区公安派出所党支部及其党员领导干部一份全面的“政治体检报告”。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政治意义。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精神和增城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要明确责任抓整改,从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各派出所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问题整改,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事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增城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下属各派出所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增城区纪委监委、增城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日常监督。增城区委巡察办要加强***督导和问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维护巡察制度的权威。三要标本兼治抓整改,切实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各派出所党组织要自觉将整改工作与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实现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切实把整改实效转化为加快增城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增城区纪委副书记、增城区监委副主任、增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蒋日光,增城区委巡察办、增城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增城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增城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增城区公安分局综合部门及各派出所正职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