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从化区民政局关于提交2017年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的通知
从化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和《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我区社会组织2017年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年度报告的对象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提交2017年年度报告。
二、提交年度报告的时间和程序
社会组织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提交工作。所需的有关材料请按照《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指引的通知》(穗民〔2014〕366号)规定填报。
请在从化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登录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121.8.226.195),点击“社会组织业务办理平台”栏目,进入广州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依次点击“年度报告提交”---“申请”---“申请办理”后填写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的审查形式和结论
社会组织提交年度报告后,登记管理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对年度报告进行形式审查。不完整、不清晰的年度报告,须重新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对年度报告不出具结论,不在登记证书副本加盖年检结论章。
四、年度报告的公示
社会组织报送的年度报告符合要求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管措施
凡有不按规定时间提交、在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不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将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同时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列入抽查监督名单。
特此通知。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