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民政局社区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服务项目承办机构邀请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工作人员知识技能,进一步做好黄埔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黄埔区社区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服务项目承办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现邀请珠海市户外爱心公益协会、广州市黄埔户外运动协会、广州蓝天救援协会参加此次招投标,区民政局从有效投标人中选定承办单位。
一、招标名称:社区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联系人:谢昌辉 联系电话:8211209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办公室
地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9楼
投诉电话:020-82118385 传真:020-82114313
三、项目内容
主要为救灾应急知识、医疗急救及技能培训。
四、资金金额: 33.22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办单位资质要求
承办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社会团体,近年来举办多次户外活动安全知识宣导培训课程,每年受惠人群达到200多人以上;能开办初级技能证书,普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每年受惠人群达到200多人以上,具备承办公务员培训业务中的公众急救知识培训课程,开展的培训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机构为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二)投标机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投标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与社会购买服务竞争前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经广东省珠三角地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成立满3年及以上的社会服务组织;
(四)培训老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两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五)投标机构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设有办公场所,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如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人提交文件内容
(一)登记证书及有效的年审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有效年审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材料);
(四)机构情况介绍、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报价书(报价书封面、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印章,并由被授权人面交(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登记证书原件、资质证书(文件)进行验证,否则不接受报名。
九、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属无效标书
1.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书;
2.投标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3.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无带身份证;
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5.逾期交投标文件。
6. 更改招标单位所提供购买清单的内容和数量。
7. 开标时未同时携带邀请函的或未在邀请函上盖上投标单位公章的。
十、公告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4月13日—2018年 4月16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10:30时—11:00时)。开标时间: 2018年4月12日上午11:20 时。
投标、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座919室)。
十一、定标原则
1.在有效的投标书中,取报价距均价近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二个或以上报价者出现时,则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其中选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仅次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接近的报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三天。
4.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三天内由黄埔区民政局发中标通知书
十二、本次邀请招标由黄埔区民政局负责组织,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