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治水提质—河道整治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龙岗区环保水务局申请办理深圳市龙岗区治水提质—河道整治工程的规划相关手续,包含简坑河综合整治工程、白泥坑水综合整治工程、沙背沥河综合整治工程、茅湖水综合整治工程、上禾塘水综合整治工程、浪背水综合整治工程、田心村排水渠综合整治工程、上輋水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所在地位于平湖街道、南湾街道、横岗街道、龙岗街道、宝龙街道及坪地街道,局部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8年5月12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止。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守珍街93号)
(三)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园路1号)
(四)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地址: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4001号)
(五)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六)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地址: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大道与宝龙七路交界处)
(七)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地址: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大道347号)
(八)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并注明“龙岗区治水提质—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21,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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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治水提质—河道整治工程局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附图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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