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十七批建新区实施方案批前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广州市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201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广州市增加购买2019年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指标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2274号),为确保完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积极开展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相关工作,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组织编制《广州市白云区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十七批建新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按照相关规定,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建新区位于江高镇塘贝村、水沥村,人和镇镇湖村、西湖村,共3个地块,面积为12.8352公顷(192.5280亩),涉及7个权属单位,全部是农村集体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4.4084公顷(66.1260亩,国家利用等为5等、6等;其中水田0.0615亩,水浇地66.0***5亩),园地0.0316公顷(0.4740亩,全部为可调整园地),其他农用地5.8715公顷(88.0725亩,其中农村道路2.0955亩,可调整坑塘水面85.3305亩,沟渠0.5985亩,设施农用地0.0480亩),建设用地2.5030公顷(37.5450亩,其中建制镇0.0150亩,村庄11.7795亩,公路用地25.7505亩),未利用地0.0207公顷(0.3105亩,其中裸地0.3105亩)。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
公示期自即日始30日,即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26日,凡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0年8月27日
(联系人:钟先生、张先生,电话:36500336、3633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