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湖公园中心应急避护场所指标标识制作安装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湖公园中心应急避护场所指标标识制作安装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根据荔湾湖公园中心应急避护场所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在应急避护场所周边道路及场所内部设置指引标识,其中周边道路指示牌,场所平面牌,功能区引导标识牌,功能区标识板(详见***6)
2.安装地点:广州市荔湾湖公园内及周边道路。
3.项目估算总投资:不高于34万元(包括制作、运输、安装、修整地台、设计费等及相关税费),所需费用在荔湾湖公园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资金中列支。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制作安装总承包。
2.制作及安装工期:总工期暂定15日历天。
3.质保期:24个月。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项目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
2.服务内容:制作至安装完工验收、项目结算、项目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工作为止。
3.质量标准:合格。
4.本项目质保期为两年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业、公园等运动场所的管理服务。
3.报价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各报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核定的量为准。
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通知书由询比人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28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6 月24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6 月28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0年6 月29日上午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92号2楼综合部,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签订服务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1290311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92号
***:荔湾湖公园中心应急避护场所指标标识制作安装服务项目询比文件.doc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
2020年6月24日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