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关于征集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纲及十四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服务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开展编制《越秀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纲(2018—2035年)》和《越秀区“十四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25年)》。现通过征集方式择优遴选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纲(2018-2035年)及“十四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二)项目范围:越秀区行政区范围标图建库面积12.3平方公里(初定)。
(三)项目规模:最高限价60万元人民币。
(四)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五)项目工期:越秀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纲1个月,“十四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3个月。
二、主要工作内容
对接《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2018-2035年)》,全面总结梳理越秀区城市更新资源,分析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更新发展战略,安排空间策略和实施时序,达到稳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拓展未来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的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总则;
(二)更新资源梳理;
(三)更新实施评估;
(四)更新战略、目标、策略;
(五)策略分区及政策建议;
(六)更新片区及项目单元划定;
(七)近期行动计划及重点项目库;
三、参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对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工作的政策、规范、流程有深入了解;
(六)具备参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的经验和业绩。
四、申请单位报名时须堤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质证书及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含年检页)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工作计划、主要工作人员名单;
(六)相关项目经验和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无效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任何不实或隐瞒、虚报等情况,组织单位有权随时取消该单位承担本项目编制资格。
五、其他
(一)网上公示时间: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8日。
(二)报名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19日8:30~12:00。
(三)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7楼城市更新科。
(四)公告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电话咨询相关情况。联系人:邹姣,联系电话:020-83178619。
(五)我局将通过内部程序确定中选单位,并有权视实际情况中止项目或重新公开征集,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通知在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本通知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进行。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