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元路越秀山体育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征集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应元路-越秀山体育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应元路-越秀山体育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83520501
征集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山体育场入口南侧,与应元路交界处。
四、项目概况:
项目设计应元路25-35号(单号及25号后座)房屋拆除,合计约552.28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口袋公园建设、人行道提升、城市家具优化、建筑外立面整饰、围墙提升、交通标识与疏解等。应元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项目总投资4561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工程内容为应元路-越秀山体育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立面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负责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含验收通过)等。
3、服务期:自服务单位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之日止,提供设计服务。
4、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25.61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3万元;工程设计费:22.61万元。
5、报价方式:投标人在征集文件给定的报价格式上,填报下浮率。本工程专业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2,设计费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 月13日至3月19日。
2、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3月19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3月18 日9时30分。地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3、开标时间:2020年3月19日9 时3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5、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 83520501,联系人:杜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3、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4、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6、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十五、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开征集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开征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现将本项目开评标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湖北地区且隔离未满14天的各类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
2、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安排1名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工作,投标人代表进入大楼前须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身份证原件信息和防疫信息登记、填写承诺书(详见***)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3、现场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人流较多时,必须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3 月13日
***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征集投标活动三个月。
本公司保证自进场之日起至完工验收之日止,必须与现场参建施工单位紧密配合满足业主要求。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征集文件.doc
勘察设计合同.doc
应元路-越秀山体育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征地范围)200227 - 副本.pdf
越发改函[2020]16号 关于应元路-越秀山体育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