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身体健康,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非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审判、执行部门参与办案两年以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六)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地 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510室
联系人:欧彩虹、林巧巧
(四)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三、工资及待遇
2017年4月5日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