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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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1年1月5日 至 2021年1月11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详见***)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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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0:31: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