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零容忍广宁刑拘384人冻结涉黑恶资产7842万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肇庆市广宁县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对涉经济民生领域的涉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据悉,截至目前,广宁县公安局共立涉黑恶势力案件148宗,破116宗,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4个,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84人,逮捕312人,缴获***支1支,累计共查扣、冻结涉黑恶案件资产7842.***万元,34名涉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涉及罪名主要有: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开设***、非法采矿、容留卖淫等。
村支书以权谋私,破坏企业生产经营
2018年2月广宁县洲仔镇某村村支书黄某娇纠集该村村民,以某石场路口的部分土地与该村合同到期和复耕为由,在该石场路口挖掘了一个直径约5米,深约2米的大坑,致运输货车不能通行进出石场,并要求石场老板每年支付该路口租金20万。广宁县洲仔镇政府曾与双方协商回填路面,但黄某娇、黄某坚等村民拒绝回填。2018年4月9日,广宁县公安局民警将再次阻止回填大坑工作的村民黄某娇、黄某坚等13人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黄某娇、黄某坚等人因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为集体谋利益的旗号,多次使用拦路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金额,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应依法惩处。2018年9月12日,经广宁县人民法院审判,黄水娇、黄某坚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四会会所容留卖淫,四人被判刑
2018年12月冼某文、彭某燕夫妇伙同“小宋”“灿哥”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合资在四会市某街道开设一间会所。由李某聪担任法人代表,经营中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郑某嫦(女)等人在场所内以中医推拿、猫式服务的名堂为客人提供“手淫”“口淫”的卖淫行为。该会所在经营过程中所得的非法获利约165万余元。2020年7月24日经广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彭某燕等四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70万至3万不等。
为谋私利,村民竟暴力袭警
为获得不合理的征地补偿,谋取最大利益,梁某伟、梁某俭、梁某华等人多次组煽动并组织村民对抗政府的征地工作,打砸政府的公示牌,意图迫使政府在征地补偿时作出让步。2018年12月27日,陈某颜、梁某俭、等人召集了约三十名村民,分别持锄头、铁铲、竹棍等工具在广宁县南街镇某村施工路段聚集阻止施工,在公安机关要求其离场的情况下,不听警告持工具及石块等物使用暴力对抗执法,致使多名民警受伤,毁坏警用盾牌6块。2019年7月16日经广宁县人民法院判决,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个月缓刑1年不等。
当众斗殴致死,主犯被判死刑
2019年10月10日,广宁县公安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泉等人,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件7起。
自2012年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泉便集结李某强等众人在广宁县古水镇开设***,并在古水镇太和村委会槐树村吊柜场看场,充当打手。2013年5月18日上午,钱某文与邓某金经营管理的某沙场发生村民阻止抽沙事件,钱某文叫来李某泉、李某强等人,邓某金则叫来何某敏等人,双方发生冲突后被人劝开。当日下午14时,双方在古水镇某油灰厂再次发生冲突,李某泉一方由陆某才先开一***,后李某泉等人持刀对何某敏进行追砍,双方互有受伤。被害人何某敏受伤后被送去医院,于当日16时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经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判处被告人李某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二、判处被告人陆某才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判处被告人黄某波判处有期徒刑5年。
多警联动,捉获特大跨市***犯罪团伙
2019年11月13日凌晨,在肇庆市局治安支队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宁县公安局多警联动,在东莞、四会、广宁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跨市利用网络进行“***”外围***的犯罪团伙。本次行动中,抓获陈某泽等涉嫌开设***的犯罪嫌疑人23名,掀出***人员100多名,涉及网络***投注金额近2000万元,并查获作案手机、电脑、******资料帐单等赃物一大批,共查冻银行账号43个,冻结违法资金200多万元,有效打击了影响广宁社会风气多年的民间“***”***歪风。2020年11月4日,经广宁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处陈某泽等17人有期徒刑3年至1年缓刑1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至5千不等。
严抓诈骗勒索,警方再添战果
2020年1月7日胡某成等四人驾驶小轿车停放在广宁县排沙镇春水社区某沙场门口的路边处,随后由何某槐下车开口向沙场工作人员索要五万元,声称如若不给钱就用车辆堵塞沙场门口,不让运沙车辆出去,不让沙场正常营业。随后胡某成驾驶小轿车倒车堵住沙场门口,四人离开现场。2020年9月8日经广宁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处何某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
2020年6月16日广宁县公安局组织警力300多人再次出击,连续奋战50余小时,在湛江廉江市捉获一涉嫌诈骗犯罪团伙。该诈骗团伙以王某凤为首,分为四级,共有八个犯罪小组。该团伙通过冒充女性在网络上添加陌生男性为引诱手段实施诈骗,一环扣一环,诈骗流程非常清晰。管理层以“家庭式”的模式管理下属成员,并通过授课、交流的方式,教授组员注册QQ、微信等聊天账号,冒充女性添加陌生男性为好友,与被害者谈感情或虚构事实以各种借口向网友索要财物,诈骗所得钱财会被组长以生活费或者向犯罪组织购买红酒等方式收取。而后,诈骗人员会引诱受害者线下见面,由组长安排专门的女性前往见面,并以男女朋友关系和巨额回报诱导其投资购买每套价格为6100元的红酒,并承诺购买至少1套红酒后,就会成为“家庭”的一员。受害者加入后,组织教其以各种理由向亲戚、朋友要钱用于购买红酒以提升级别。当被害者无法提供金钱继续购买红酒后,组长就会传授诈骗方法,被害人在引诱和唆教下,往往误入歧途,发展为团伙成员,沦为新的诈骗帮凶。本次案件中,警方捕获团伙成员共40人,其中28人经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涉案金额153万余元。
在强有力的打击宣传攻势下,广宁县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给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更和谐、更稳定的社会环境。未来,广宁县将继续常态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