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高要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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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高要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高要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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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5:29: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