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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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6日发表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廖泽蔼、郑佳兴,联系电话:86325722、81213205)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现制定我区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
为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区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主要活动内容
序号 | 主题 | 时间 | 组织单位 | 参加单位 | 备注 |
1 | 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暨在建工程试件管理及建筑用砂专项检查 | 8月底 | 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区质监站、检查专家、区内各有关企业 | 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场所和使用现场的“两场联动”检查,为质量月活动预热和造势 |
2 | 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 | 9月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质监站、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各有关企业必须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工程质量宣传橱窗;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操作技能培训等丰富多彩、形式生动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宣贯;大力营造“质量月”的宣传氛围 |
3 | 建设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暨2020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 | 9月9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质监站、区内各有关企业 | 启动仪式既第一场观摩活动在我区九江镇招商悦府二期项目举行,我局联合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市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
4 | 建设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 | 9月10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质监站、区内各有关企业 | 按市局安排参加活动 |
5 | 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政策解读宣贯培训班 | 9月上旬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镇(街道)区内全部在建工地 | 帮助各有关单位系统了解条例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真正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
6 | 开展2020年国庆节前施工安全暨台风防御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 9月上旬 | 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区质监站、区内各有关企业 | 吸取山西临汾“8.29”事故教训,结合中秋国庆节前检查开展台风防御专项检查 |
7 | 房屋建筑工程勘察现场质量专项 检查 | 9月中旬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及有关勘察企业 | 从送审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项目中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项目,委托有关勘察单位对受检项目进行钻孔验证 |
8 |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技术标准规范学习培训 | 9月中旬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质监站、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内各有关企业 | 按照市局的安排参加活动 |
9 | 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中秋、国庆节前检查 | 9月中下旬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区质监站、区检测站、区散水办 | 各施工、监理企业需要开展项目现场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
10 | 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 | 9月中下旬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质监站、区内各有关企业 | 按照市局的安排做好迎检工作 |
11 | 开展对在产搅拌站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其原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 9月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质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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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监理企业飞行检查 | 9月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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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组织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比对试验 | 10 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内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按照市局的安排参加比对试验 |
14 | 组织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 | 9月-11月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区内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按照市局要求及我局工作计划,对辖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
15 | 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 | 9月-11 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内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按照市局的安排做好迎检工作 |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从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看待质量工作,高度重视开展“质量月”活动。各镇(街道)国土和城建水务局、各有关行业协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动员和工作部署,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二)企业为主,注重实效
要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的作用,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问题,制定“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广泛发动,人人参与,通过活动起到切实增强各方质量意识,提升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效果。
(三)丰富形式,认真总结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及时将本方案传达至辖区各在建工地,并督促各在建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张贴宣传资料,积极创新活动方式,通过通报、简报及时宣传和报道“质量月”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质量月”活动总结,并于10月9日前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廖泽蔼、郑佳兴,联系电话:86325722、8121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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