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环卫所公租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高要市环卫所公租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要市环卫所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由高发改资[2014]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2.2建设地点:高要市新城路与镇前路转角;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471.18平方米;2.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约601万元;2.5资金来源:上级部门补助及自筹解决;2.6招标范围:土建、室内外装修、电气、防雷、给排水、消防、弱电及其它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2.7工期要求:163日历天;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单位要求
3.1 投标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若属广东省内企业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若属广东省外企业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
3.3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
3.4投标报名单位须为已办理肇庆市年度IC卡企业。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4.1 投标申请函、企业IC卡、投标员IC卡、投标员二代身份证、投标员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受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如需委托)、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3 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4 拟派出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情况表,以及上述人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及劳动合同。
4.5考虑本工程需拆迁旧房并在原址建设,招标人将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标前勘察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要求潜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于
4.6 2011年至今经营中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企业无发生任何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企业自报,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7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税金足额缴纳,提供(2011-2012)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附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完税证明;
4.8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订装封面、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由委托人签名,由投标员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核对报名,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原件即时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或报名无效。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5.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时间: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00;下午15:00 至16:30;
6.2 地点: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高要市府前大街9号高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办公电话及传真:0758-8362067);
6.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份,开标后退回。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高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 0758-8392796
7.2 招标代理: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 0758-2867308-2006
高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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