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府前大街102号,邮编:526100,电话:8399218)。
一、总体情况
高要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推进财政改革、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举措来抓,聚焦公众热点关注,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及时准确公开财政工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情况
根据《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高要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高府办函〔2021〕58 号)要求,高要区财政局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各股室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把各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肇庆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肇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详见肇财资〔2019〕 4号》,以下简称《办法》),该规定从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高要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可结合本区实际参照《办法》执行。高要区财政局就该《办法》有关问题发布了政策解读,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进一步深化政策宣传效果。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聚焦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做好扶贫资金政策及减税降费政策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围绕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及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按国家、省的部署要求,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二是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三是持续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四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细化公开内容,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对纳入政府采购监管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项目绩效。
(四)严把公开审核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高要区财政局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并执行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实施政务信息发布线上三级审核机制后,政务信息发布必须完成三级审核后,方可发布信息。
(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高要区财政局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我局共收到2份依申请公开,依申请答复及时率、办结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创新思路、工作方式方法还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最新政策要求的把握还不够准确,需要密切留意最新的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三是需要更多借鉴其他地区信息公开经验,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继续配合省、市、区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促进资源共享、互融,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