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效果显著
全市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效果显著
日期:2009-02-01|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避免 “两节”、“两会”期间用人单位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拖欠和克扣工资事件的发生,我局监察支队于12月15日至春节前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截止1月23日,全市两级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638户,其中国有企业43户,集体企业31户,外商投资企业615户,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企业2949户,涉及职工188366人,其中农民工111662人,共为2326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399.27万元,其中为1322名农民工人191.2万元;于此同时,发放劳动保障政策宣传页3.22万份,责令并督促用人单位为821人补办就业登记手续,为1***7人补签劳动合同,为857人补缴社会保险费,对4户严重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较好地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重点突出、任务明确,确保专项执法检查扎实深入。此次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我们根据企业性质、特点不同,分类实施,在组织企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了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业等行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明确执法责任,形成执法合力,保证对违法违规单位处理及时到位,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成效。在加大社会舆论宣传的基础上,对外公布了14不投诉举报电话,举办了221场次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讲座;采取公布信箱、面对面接收举报投诉等形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按照“四快”案件处理机制,及时快速处理拖欠和克扣工资案件,确保劳动者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
三是转变执法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劳动监察执法的公信力。金融危机对我市企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执法检查中,要求执法者树立以服务为先导的执法观念,对不同类型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区别对待;以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督促整改为主,耐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完善内部用工管理制度,克服困难;以实际案例引导和警戒企业自觉规范用工行为,避免因违法违规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帮助企业顺利度过金融危机,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提高劳动监察执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