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积极与三峡公司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部共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
溪洛渡辅助道路(屏山段:清平乡大岩洞隧道至太平乡小坪隧道)全长24.6公里,其中,隧道8个11公里,贯穿于我县清平乡、新市镇、太平乡境内,道路产权属三峡公司所有,是我县清平乡、新市镇、太平乡3个移民乡镇群众出行的唯一通道。道路自建成以来至向家坝水电站蓄水发电至今,因复建交通设施建设滞后,管理维护工作不及时,导致隧道照明设施不完善,光线较弱;长期无人清理,致使隧道内积水和淤泥较多;道路长期失修,致路基下沉、路面损毁严重,影响移民群众人车安全通行,造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屏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7月16日,屏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德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章福率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及新市镇政府负责人,会同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部坝区管理部主任张坤华及建设部技术管理部、公共项目部、水电公司、武警交通部队溪洛渡项目部负责人及专家现场踏勘了辅助道路(屏山段),并于当日下午在溪洛渡管理部中心二楼二会议室共同会商了辅助道路(屏山段)交通管理工作。
各方针对辅助道路(屏山段) 存在的问题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进一步明确了道路产权及养护、道路日常养护、道路执法、道路维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责任主体单位,形成了会议纪要,于近期实施。
此举措为切实消除溪洛渡水电站对外交通辅助道路(屏山段)现实安全隐患拉开了序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基础,为屏山县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再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