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近期,区农业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因地制宜制定试点方案。通过认真研究我区实际,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详细制定了《福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征求财政局、民政局、水利局等16家相关单位的意见,仔细研究修改,并经区领导审核通过后,已由区委办行文下发。二是深入调查,严格评审,精准确定试点单位。门楼镇南庄村现有耕地面积246亩,262户,农业人口730人,2016年人均收入20000元,村集体收入20万元。该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基层民主管理到位,初步具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条件,同时还是全区11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村”之一。经过多次调研、严格评审论证后,最终确定门楼镇南庄村为福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村。下一步,区农业局将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方向,抢抓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机遇,尽快牵头建立健全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县级改制试点单位(村)。结合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着力做好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工作,确保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