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2019年13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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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据珙县居民收入调查数据显示: 2019年1-3季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90元,同比增长10.2%,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从收入构成看,其中:工资性收入3341元,同比增长11.1%;经营净收入4548元,同比增长9.6%;财产净收入234元,同比增长7.6%;转移净收入2967元,同比增长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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