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建卡贫困户享受住院政策范围内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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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我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自2016年6月3日至实现即时结算前出院的,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市一、二医院除外)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顺序按照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到100%。
据统计:我县第一批建卡贫困户享受住院政策范围内100%报销的有630人,预计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再次报销31.33万元。目前有4名建卡贫困户已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再次报销4188.23元,该项工作县医保局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中。(张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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