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9日市运管局走进阳光政务行风热线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
大家上午好!
我是市运管局副局长钱贻弟,非常有幸和广大市民、听众朋友交流互动,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道路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当前,我局正值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们以此为契机,改进作风,强化担当,牢记使命,努力工作,竭诚服务。今天,我们通过《行风热线》这个交流互动平台,真诚聆听听众朋友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竭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我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服务。主要涉及道路旅客运输(包括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管理)、货物运输、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场站建设等道路运输服务行业。
今天,在演播室与听众朋友交流互动的还有我局相关科室、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翠屏区七家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他们会对你们提出有关问题耐心解答。他们分别是人事科科长覃永凯、客运科科长杨国盛、货运科科长谢驰、维修科科长夏晓华、公交科科长税华、出租科科长王芃、驾培科科长顾虹、稽查大队大队长罗世刚、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云、公交公司党委副书记陈宝乾、戎州公司经理陈绍华、美都公司经理黄晟、蓝星公司经理冯钧、九鼎公司经理滕亮、广汇公司经理郑泽荣、长祥公司经理胡书春和盛昌公司经理黄昆。
本次行风热线节目,听众关注度极高,节目持续了一个小时。集中反映涉及“黑车”非法经营、区县出租车在翠屏区驻点异地经营、18路公交车破损严重或更换新车的意见建议、出租车驾驶员养老保险缴纳、出租车顶灯有偿使用费等方面,经过归纳整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听众:出租车驾驶员养老保险的问题
出租科科长王芃回答: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有525台合作经营模式出租车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驾驶员大部分暂未落实社会保险缴纳。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三部委相关文件要求,作为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会同有关劳动职能部门重点突破中心城区525台合作经营模式出租车驾驶员社会保险缴纳问题,以出租车企业为主体,结合相关劳动用工政策和法规,积极引导企业与合作人、驾驶员三方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沟通座谈,探索建立劳动关系中社会保险缴纳的解决办法,在保障稳定大局的前提下,督促企业尽快解决驾驶员社会保险缴纳问题,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未解决该问题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驾驶员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申请法院依法裁决。
听众:2014年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还有没有的问题
出租科科长王芃回答:2014年出租汽车汽车燃油补贴到目前为止未收到上级通知发放燃油补贴的文件,一旦上级有相关文件通知,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听众:翠屏区(中心城区)有许多外县出租车往返区县与中心城区之间载客营运,驻点经营,定价营运、拼客组客等,运管部门是否在开展对这些违规行为的查处?是否有较为具体的进一步打算?
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云回答:按照2015年1月1日实施的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所以,县籍出租车在城区载客到本县或从本县载客到其他地方是法规允许范围。
中心城区存在部分异籍出租车违规载客的现象。我运管部门按《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异籍出租汽车存在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规定打表计价的行为进行查处,不断规范区县出租车在中心城区经营行为,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打算:出租车在县城与中心城区往返违规载客有市场(乘客)的客观需求性,从规范经营活动的角度上一是要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使违规者的违规成本加大,使其不敢违规;二是要将异籍出租车规范到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进行待客活动,既满足部分乘客和市场的客观需求,又要维护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的经营次序,最重要的是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将群众出行利益放在首位的管理理念,通过发展更为安全、快捷、廉价的公共交通,比如城乡公交来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听众:宜宾的“黑车”很多,运管部门是否在积极查处?
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云回答:运管部门历来重视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一直把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作为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始终以敢打、必打、善打的决心,统一思想、上下联动,增加投入、加强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今年以来,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川交函[2015]78号)和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春运调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关于中心城区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运营专项整治方案》安排部署。从2015年2月27日至4月30日,在中心城区开展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0余台次,检查车辆500余台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4台,传唤2人,行政拘留1人。通过此次行动,有力地震慑了非法营运经营者的嚣张气焰,教育了一批违规或准备违规的行为人,遏制了“非法营运”等违法经营活动在我市进一步蔓延,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得到改善,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及行业的规范有序,倡导市民安全出行拒乘“黑车”。
但执法行动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非常棘手、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取证难一直是运政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症结所在。我运管部门依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但在以往的打击“黑车”非法违法经营工作中,如果不是在运费交付的现场查获,事后是很难取得确凿的证据。而涉嫌非法经营的驾驶员为逃避检查都是在行车过程中收取运费,使执法人员无法查获运费交付现场。再者乘客选坐“黑车”后就与“黑车”产生共同利益关系,乘客对打击非法营运不配合,不愿接受调查取证,多以有事赶时间为由或假以亲戚朋友的身份搭乘非法营运车辆,而执法人员也没有对不配合和做伪证的乘客具有强制措施的执法手段,甚至驾驶员在执法人员对乘客取证时威胁、恐吓乘客,使乘客不得不尽快离开现场。由于无法有效的获得当事乘客的询问笔录,执法人员无法取证,进而导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证据不够充分,无法依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
对于下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打算
一、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组建打击非法营运的联合执法常设机构。抽调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精干执法人员开展长期的、经常性的、持久的执法和打击行动,各部门人员加强协调与配合,根据各部门所属职能,更迅速有效的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黑名单制度。从摸索的情况看,大部分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倚仗调查取证难的情况而肆无忌惮。因此,开展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示的措施能够向各部门及市民群众提供“黑车”信息,共同抵制 “黑车”,使打击“黑车”的工作做到疏堵结合。
三、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拒乘“黑车”。同时,运管部门也希望乘客在我局进行执法过程中,积极配合我们调查取证工作,增强证据的法律效力,共同化解查处非法运营取证难的瓶颈。
听众:全资公司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暂缓收取的问题
出租科科长王芃回答:按照去年公交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现有982辆出租车暂缓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我局已将精神向五家出租车公司作了宣传和要求。
全资出租车公司出租汽车经营权由政府授予企业,相关有偿费用的缴纳也是由企业承担。驾驶员都是采用招聘制、双向选择。公司与驾驶员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驾驶员为公司员工,公司与驾驶员之间属于劳动用工关系。因此,其驾驶员薪酬由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合同时与公司约定。目前,由于经营环境较差,公司已经将暂缓收取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减免补贴到驾驶员身上,我局已要求公司应积极建立薪酬协商机制,通过与驾驶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沟通平台等方式,取得驾驶员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由于您与公司属于劳动用工关系,如驾驶员与公司再三沟通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建议驾驶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众:18路公交车班次少,车辆老旧问题
公交公司党委副书记陈宝乾回答:2014年以来,为保障公交运行安全,公交公司陆续报废了60多辆老旧公交车,由于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严重,无资金更新这批车辆,导致部分线路运力投入减少,发班班次受到影响。针对前述问题,我局已经向政府作了汇报,并积极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衔接,争取尽快解决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严重以及公交车辆更新等问题。下一步,待政府建立公交补贴扶持长效机制后,我们将陆续更新和新增公交车,解决部分线路运力不足、班次少、车辆老旧的问题。
听众:中心城区出租车驾驶员听众反映,在珙县境内载客返回市区时遭到珙县运管部门驱赶,询问中心城区出租车能否到区、县装载往返乘客?
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云回答:经市运管局稽查大队与珙县运管所稽查大队电话沟通确认,该驾驶员听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珙县运管所稽查大队在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主要是针对出租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规定打表计价、议价及外籍出租汽车在客运站周边影响班线客车经营秩序等违规行为,并非针对中心城区出租车到珙县载客往返市区的情况。
按照2015年1月1日实施的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所以,中心城区出租车在城区载客到区、县或从区、县载客到中心市区是法规允许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