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暨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
9月21日下午,县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副县长、公安局长何振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彪彬共同为驻局检察室揭牌,并出席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县局、县检察院党委班子成员,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何振宇副县长、彭彪彬检察长共同签订了《关于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监察室的实施意见》;县检察院第一监察部主任刘运镁、副检察长何小康、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岳嘉、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睿,分别就开展派驻检察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监察室运行、加强执法监督等工作讲了意见。
彭彪彬检察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派驻检察室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扣中心工作,找准职能定位,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履行好打击犯罪、依法治理、维护公正等重要职责,为共同推进“平安蓬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转变司法理念,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检察机关要以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为契机,与公安机关谋划建立引导侦查常态化机制,探索建立案件质效定期评价、类案定期通报、不捕不诉案件***回访、退查案件***处理等制度,要借力“捕诉一体化”制度优势,强化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坚持“能用尽用”原则,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环节的有效运用。三要深化互信协作,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新型检警关系。坚持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将检察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进行合理的整合,把以往工作关系中的“背对背”变为“面对面”,“手拉手”变为“肩并肩”,“看图指挥”变为“一线施工”,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真正把“监督站”做成检警一家、血浓于水的“连心桥”,建立起新型检警关系。派驻检察室在工作实践中,要彻底摒弃过去单纯将“挑毛病”作为工作业绩的落后理念,代之以共同提升办案质效的理念,进而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构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沟通协调关系、监督制约关系和协作配合关系。
何振宇副县长指出,一要充分认识设立派驻检察室的重要意义。驻我局监察室挂牌成立,标志着公安和检察机关在交流互通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真正实现了无缝衔接,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全局要站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高度,深刻认识设立派驻检察室的重要意义,全面配合检察室工作,自觉接受检察监督。二要全力支持派驻检察室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县局要为驻局检察室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保证必须的办公用品,确保派驻检察室正常履行工作职能。各办案单位和执法民警要全力配合派驻检察官通过查阅卷宗、实地巡查、列席案件分析讨论会等方式,开展派驻检察工作。三要进一步深化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局要以驻局检察室为依托,密切公、检两系统的沟通联系,持续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为证据收集和固定提供方向,进一步加强执法过程监督,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分析研判,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高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为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更高层次、更高台阶汇聚强大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