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比选2022年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2022年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数量和主要培训内容
比选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机构,其中劳务品牌和返乡下乡创业承训机构按不低于 1:1.5的比例进行比选(高级劳务品牌培训除外)。重点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发展,开展白酒酿造、豆制品加工、服装缝制、母婴生活护理等以就业为导向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打造“南溪烹饪”、“南溪月嫂”、“南溪美酿”、“南溪纺织能手”等开展劳务品牌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及美好乡村建设,开展以特色种养殖为主的水产养殖(小龙虾养殖、淡水鱼养殖)、农村电商、竹种植及加工、葡萄栽培、柑橘栽培、茶叶采摘、红粮种植等农村新型实用技术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围绕农村转移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创业培训、网创培训。
二、比选方式
采取分类集中比选,同一培训机构可报名多个培训项目。
三、比选条件
凡经宜宾市及县(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比选。
(一)有与技能培训工种、人数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办公用房,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学习工位;有全方位无死角监控视频设备,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熟悉职业培训业务和就业政策,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学员满意度高;
(二)配备有专职校长与教学管理人员,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配备有与技能培训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三)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四)建立有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在职业培训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比选程序
(一)报名:凡是符合比选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需携带报名表(***1)于2022年3月21日下午下班前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与就业促进股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31-332306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定点培训机构批准文件、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批准文件或证照一份(盖章复印件);2.委托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2)。
(二)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比选邀请函。
(三)提交比选文件:承训机构在收到比选邀请函三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由以下资料组成的比选文件:1.近两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佐证资料一份(2021年以后新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除外);2.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资料、教学设施设备情况、师资配备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3.2022年度培训计划一份(包括培训思路、培训组织、培训工种(专业)、培训管理、培训***服务、预期达到的就业创业效果等)。
(四)评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邀请相关区级部门及镇(街道)组成评选小组,综合评选确定承训机构,综合评选采用对比选单位提供的资格材料打分+培训计划打分的方式,其中资格材料得分占比40%、培训计划得分占比60%。
五、比选结果运用
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承训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书面送达中选通知书,承训机构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方可开展培训。省、市有明确目标任务下达的培训项目,区人社部门将根据目标任务下达情况进行任务分解;无明确目标任务的培训项目由承训机构根据培训需求直接向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及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出开班申请,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培训。
六、比选要求
(一)本次比选工作坚持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和简便高效相结合,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评选,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对评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自行将比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袋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密封口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比选文件,将予以拒收。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文件送至比选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经比选,无论比选单位是否中选,其比选资料不予退还(留存作为比选依据)。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