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司法所对服刑人员进行管理等级调整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县司法局徐家司法所不定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回访工作,通过现场回访、电话、短信抽查等方式随时掌握每一名服刑人员的动态情况,并根据其服刑表现情况重新调整矫正管理等级。
9月底,在国庆节前对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中,徐家司法所拨打服刑人员唐某电话提示为空号,工作人员随即来到唐某位于徐家镇某村的家中走访查看,联系上唐某并要求其按时来所汇报并口头警告其务必在矫正期间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管理规定。
但唐某仍视工作人员的警告为耳边风,10月16日,在县司法局对徐家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执法检查过程中,唐某未按司法所的要求提前到司法所接受监督检查,县局基层股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其电话均未接听。
10月23日唐某到司法所进行每月例行报到时,徐家司法所决定对其进行书面警告一次并计入档案。同时考虑其在矫正期间有过多次更换联系电话而未向司法所主动告知,导致司法所不能随时掌握其情况,以及其曾有不假外出等严重违反矫正管理规定的情形,社区矫正小组及司法所讨论后决定将其由普管纳为严管对象,并对其进行了重点训诫谈话教育,要求唐某在转为严管后务必做到每周短信汇报,每半个月书面汇报,同时要求其提高服刑意识,遵守管理规定,及时汇报个人改造情况,如有违反,最重的处罚将是撤销缓刑进行收监执行。
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重点管理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抓牢抓实管理工作才能进一步推动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