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坝乡积极开展宗教治理工作
睦坝乡在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一直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始终把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积极效果。
一是积极开展走访调查,强化了解交流。今年下半年,乡党委书记带队多次对全乡宗教活动场所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全乡现有佛教寺庙5处、基督教场所1处,无乱建、滥建小庙。党委书记在调查中与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所在村支部书记就宗教信仰工作进行了交流,他强调要保证群众合法宗教信仰自由,做好宗教场所的安全工作,同时宗教信仰活动一定要坚决执行国家宗教信仰政策,拥护党的领导,不允许利用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活动,要坚决打击利用宗教信仰活动搞***传播、扰乱基层政权的行为。
二是加强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做到应知应会。为进一步强化对宗教工作常识、政策法规的学习掌握,做到应知应会,睦坝乡通过组织全体工作同志、村(社区)五职干部开会集中学习和发放《蓬安县基层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知识手册等学习资料强化自主学习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加强学习领会。
三是切实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分类治理工作。睦坝乡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在做好各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详细调查摸底工作基础上,做好分类(拆除、封停、取缔、保持等),建立工作台账,为后续准确分类处理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分别与辖区内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要求他们根据县委统战部相关文件、通知精神,切实配合停止开展宗教活动,撤除所有功德箱(卷献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