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1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7年11月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5日(7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181****8036
通讯地址:蓬安县抚琴大道环境保护局4楼行政许可股
邮编:6378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 受理日期 |
1 | 蓬安县建材生产基地 | 蓬安县相如镇团包岭村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本 | 2017-11-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