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立生态环境警务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11月6日下午,我县正式成立生态环境警务室,标志着我县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将能够更好地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环境类行政刑事执法衔接通畅,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伟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何振宇主持会议,副县长陈崛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从会上获悉,依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研究,决定成立蓬安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警务室),将专职开展环境执法工作,重点负责参与现场检查全县纳入监管的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协助环保部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侦办各类环境违法案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突出问题现场执法,维护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要求,县公安局和县生态环境局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部署落实,联合执法办公室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务实高效。要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出重拳,用实招,树典型,见成效,把脉久治不愈的顽疾,扫清生态环境执法的障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