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远主持召开县委第十三届第230次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就相关工
5月8日上午,县委书记罗明远在县委三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委第十三届第230次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领导罗明远、敬健、杨佳、蒲彬、朱静、宇震、曹毅、何铮、许静、宫波出席会议,李涛、蔡良斌等领导列席会议。
在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时,罗明远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罗明远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与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农村工作条例》等共同构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强化了顶层设计,夯实了制度基石。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并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学习,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要立足实际,谋划长远,围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来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要因地制宜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措施,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指导,抓好项目攻坚、人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兴农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县乡村振兴取得实效、走在前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