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林业局五个一加强春节森林火灾防范
春节临近,为彻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仪陇县林业局以提高群众意识、落实各级责任、加强源头管理为重点,多点发力,开展五个一防范工作,确保节日平安。
签订一份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2016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乡镇长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必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每年专题研究森林防火不得少于5次,每周开展广播宣传至少1次,在交通要道悬挂标语至少1幅。各乡镇要组建20人左右的扑火队伍,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开展一次隐患集中整治。1月25日,县林业局部署启动春节森林火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仪陇县县委常委冷观军、县政府副县长郭红英分别带队深入到三蛟镇仙女山、日兴镇白塔山、立山镇立山寨、马鞍镇关刀山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县林业局分11个检查小组到各自定点联系的乡镇开展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各乡镇能自觉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挂标语,设标牌,开设隔离带,维护扑火机具,安排好值班。
录制一期防火电视访谈。2月2日,县政府副县长郭红英参加仪陇县电视台森林防火专题访谈,就我县森林防火形势、如何加强防范等与主持人进行了交流。郭县长指出,1至2月,气温波幅较大,冬干现象较为明显,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极为不利,广大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自觉规范用火行为,同时提醒家人和身边朋友不野外用火、玩火,及时制止或举报社会不良用火行为,春节、清明等节日上坟时,要倡导文明祭祖,采取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方式,免森林火灾发生。
播放一部公益动画短片。1月进入高火险期以来,县林业局联系仪陇县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动画短片,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火场避险常识,切实提高群众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发送一批森林防火短信。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目前,已发送森林防火短信30余万条。春节期间,预计发送20余万条,提醒广大群众人人防火、时时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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