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调解及时投诉群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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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10月14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溪监管所接到五马镇钟家梁村钟某投诉称:其母亲日前在经销商苟某下乡推销时购买了家用粉碎机等产品,但因有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到其门市部要求退货,销售方不同意。钟某无奈之下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通过仔细查看投诉人提供的进货票据、销售方名片及商品实物后,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确认应由销售方承担责任,当即通知销售方到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销售方同意退货并退还450元款。
此次消费调解从接诉到调解处理完毕全程不到两小时,该局工作效率获得了投诉人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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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5:50: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