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法院分析家事案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西充法院在审理家事案件中发现该类案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受案范围不完整。“家事法庭”在《家事审判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中对受案范围作了规定,一般包括涉及家庭内部的有关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案件,但还有一些案件没有纳入“家事法庭”的受案范围。比如,考虑到少年庭受案数量等的限制,涉少家事案件没有纳入家事法庭的受案范围,等等。二是审判规则不完善。比如,在诉讼释明的度的把握上,如何区分合理释明与过度干预有违司法中立的界限问题;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如何正确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一般举证规则与根据家事纠纷案件的特点要求法院依职权查证的问题;家事审判如何进一步与妇联的相关社会组织机构的大调解的衔接问题;等等。这都需要进一步进行探索、论证和研究,并对相关审理规则予以进一步完善。三是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不完善。西充法院与该县公安分局、妇联加强联系,联合扩大了裁定申请人的范围,细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大大保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但是,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多样性、难以查证等特性,不仅制约了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申请少,制作和发放难,而且对“人身保护令”的执行也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就进一步完善“家事法庭”的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扩大“家事法庭”的受案范围。随着“家事法庭”机构设置的升级,不仅要将涉少家事案件纳入受案范围,而且要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宣传、大胆立案,扩大和保障家事审判的受案范围和受案数量。二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家事审判的相关审判规律。要在诉讼释明的上、举证责任分配上、诉调对接上、与相关职能的衔接配合上等予以进一步深入调研论证,以完善家事审判规律。三是进一步扩大“人身保护令”的影响力。进一步完善“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措施和对策,以有效解决其申请少、执行难问题。要加大对“人身保护令”的宣传力度,提升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反家庭暴力意识,并要加大对“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措施和对策研究,从证据固定查证、“人身保护令”执行监督及违反惩罚力度上下功夫,确实解决“人身保护令”的虚置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