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第一届开放日活动方案
根据厅党委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开放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川司法发〔2018〕192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第一届开放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筑牢法治根基
二、开放时间
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
三、开放范围
全面开放嘉陵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嘉陵区长城南路三段46号。
四、开放内容
(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采取展板、视频片、PPT、宣传彩页、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集中展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包括硬件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取得的成就,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责和工作流程。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全面梳理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职责,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办结时限,让老百姓真正做到有困难首先想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事首先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五、开放方式
(一)抓好传统方式展示。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当地电视、报刊全面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第一届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切实抓好现场展示,采取制作宣传标语、橱窗展板、视频片,发放宣传彩页、法治宣传用品、召开座谈会,播放法治微电影、推送典型法治案例等方式集中展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职责以及取得的突出成效。
(二)运用好现代媒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传播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等方式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第一届开放日活动影响力。
(三)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主动对接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邀请当地党政机关干部代表、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等现场参观。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负总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全面统筹,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抓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保障场所安全。开放日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在落实责任承办好活动日的同时,应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维持好活动当天秩序,确保活动开展期间场所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对外宣传。宣教股提前联系好新闻媒体,全方位展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放日活动宣传效果,及时编写活动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