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偷耕牛巡回法庭当众宣判
六旬老汉偷耕牛 巡回法庭当众宣判
10月8日下午,永丰镇政府大院里,来自四邻八乡的群众围成一圈,大家正肃穆地旁听法官审案。
当天,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永丰镇政府院内,对一起盗窃耕牛案进行就地公开审理,永丰镇机关干部、群众共50余人参与旁听。案件予以当庭宣判。完整的庭审过程、精彩的庭审辩论、透彻的释法说理,让依法执政理念更加深入旁听人员的心中。
案件被告人孙某某系永丰镇人,现年69岁,于2015年3月27日将失主的一头黄牛偷走,在准备将牛出售时被失主抓获。下午4时许,庭审正式开始。在审判员的主持下,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经过庭审调查、公诉人举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巡回法庭认为孙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当庭作出宣判,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场旁听的群众在听到审判结果后纷纷说道,以前只在电视里面看见过法院审判犯人,没想到今天在我们乡镇上也能看见。以前我们不懂法,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很遥远,今天亲眼看到法官审案子才晓得不遵守法律是要付出代价的,好臊皮哦。
据了解,区人民法院每年都会选择一些涉及老弱病残或者有社会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巡回开庭的方式开庭审理,达到以案说法的目的。此次案件已经是本年度第6件以巡回法庭方式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