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7〕218号),市财政局以广财社〔2017〕174号文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433.88万元。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公益金统筹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下达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阳光家园计划、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以及康复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支出。
***: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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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