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产局主要职责调整
菏泽市水产局是全市水产行业管理和渔业资源保护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渔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渔业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域开发和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水域使用规划及科技进步措施。
2、负责水域使用许可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渔业水域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组织渔业水域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
4、负责全市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和原(良)种场的审定、申报;组织实施渔业开发;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根据国家、省授权拟定渔船、网具制造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5、负责渔政管理工作;管理保护渔业资源,监督实施渔业许可制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抢险救助、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防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参与渔用药和饲料的监督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渔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及成果应用推广;组织指导渔业人才培养、教育工作。
8、负责渔业的基本建设、统计、信息、资料、宣传工作;负责渔业行政应诉、复议。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