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依法治县办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专项督察
从9月上旬开始,县委依法治县办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专项督察组,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蒋丽华,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小宁带队,深入全县20个乡镇(街道)和10个县直部门,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专项督察。
督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查看现场等方式,重点督察了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能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氛围营造、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文件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特色亮点工作开展等情况。
督察组要求,各部门各乡镇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做好示范表率,严格落实“四个亲自”“五个同”,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要对标补短,完成整改。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三要严格履职,推动工作。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查漏补缺,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年度要点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