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我市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军局、经济运行局、财政金融局、城建局、社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2020〕2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人社发〔2020〕2号)的精神,决定将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中按规定给予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自主或委托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的中小微企业。企业职工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或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线上职业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理论课程,也可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纳入。
(二)线上职业培训方式包括企业依托自主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平台、各类APP软件等组织员工参加线上培训;或企业委托第三方的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企业应确保职工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企业或培训机构在本市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组织线下培训、实训或评价活动。
(三)企业利用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成都职业培训网络学院四川省技能提升网络在线自贡分院和会易通APP等平台,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企业也可利用自有平台、第三方培训平台组织企业职工自主选择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课程并培训合格。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培训补贴标准按企业经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备案认可的培训成本予以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为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原则上为发文之日起至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解除之日止),各区县也可根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补贴期限。
四、所需材料
(一)备案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并签署《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
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等。
(二)申请资金所需材料
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材料、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劳务派遣人员需要提供派遣机构劳动合同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书、正式票据等。
五、办理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申请备案。经备案同意后,企业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申请补贴资金。
(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审核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签署审核意见后,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然后向同级财政申请资金。
(三)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将资金划拨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六、工作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拟开展的线上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编制培训方案,确保培训标准不变、培训质量不降、学习收获不减。
(二)为避免受疫情影响期间补贴申报造成人员密集情况,各区(县)人社部门、经信、财政、住建、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通过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咨询等服务,采用预约申报、错峰受理、网络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接受企业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区县也可通过自有系统提供申报受理等服务。
(三)各区(县)人社、财政等部门将适时对企业开展职工线上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及时将相关政策措施和操作口径与同级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沟通、解释,争取其对此项工作的理解、支持。
(四)各区(县)人社部门要做好备案信息的收集、汇总,记录工作台账,并于每月15日和30日将《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费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2)电子报表上报市就业局培训科(联系人:曾晓灵,8102535)。
***:1. 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
2. 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贡市商务局 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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