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基地关于报送2012年表彰奖励企业的通知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关于报送2012年表彰奖励企业的通知
各局、办、公司,支撑体系各机构,各入区企业:
为表彰和鼓励在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生产经营、技术创新、依法纳税、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鞭策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进一步凝聚人心,促进基地更快更好发展,现特面向基地入区企业及管委会各部门征集2012年受表彰企业。
一、拟推荐企业基本条件:
根据《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入区企业奖励暂行办法》(西航天发〔2009〕1***号)要求,受表彰奖励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工商税务关系在航天基地;
(二)无违法违规记录及逃、骗、欠税行为;
(三)生产经营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无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按期、足额为全体职工缴纳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杰出贡献奖评审条件:
(1)企业年销售收入位居航天基地前5位;
(2)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引领作用;
(3)在解决劳动力就业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参加航天基地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5)有鲜明的企业文化。
(二)开拓创新奖评审条件
(1)企业本年度科技研发投入不低于3%,或在产、学、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多项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3)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纳税先进单位评审条件
(1)企业本年度实际纳税总额位居航天基地前五名;
(2)企业能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有健全的账务制度,能认真执行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如实核算反映经营情况,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时申报纳税;
(3)企业负责人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四)建设成就奖评审条件
(1)企业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及形象进度计划;
(2)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积极配合管委会开展各项工作。
三、报送办法
请入区企业及管委会各部门接到此通知后,自荐或推荐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12年1月8日前报送至航天基地管委会经发局。其中,杰出贡献奖每部门推荐名额限五家;纳税先进单位由财政局牵头,国税分局、地税分局配合推荐;开拓创新奖与建设成就奖推荐名额不限。
***:1、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企业奖励推荐表
2、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企业奖励自荐表
3、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013年1月5日
(联系人:金 枝 85688760 周朔南 8568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