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长安区人民政府航天基地二期开发建设框架协议》以及两区联席会议纪要,两区决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将航天基地二期30.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税收征管职能由西安市长安区国家税务局、西安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划转至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现就划转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航天基地二期3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长安区与雁塔区交界(不含杜陵保护区),东北至长安区与灞桥区交界,东至少陵塬边(从黄家岩沿塬上至大兆东边界),南至新河村、北章曲村、小兆寨子、寨子村、大兆南边界,西至西康高速公路。
2、西安市长安区国家税务局、西安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在航天基地二期30.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税收征管职能行使至2013年12月31日止。
3、自2014年1月1日起,航天基地二期30.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税收征管职能由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负责,相关纳税事项按照国税、地税部门规定办理。
4、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国家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一楼国税窗口
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81576186
征管科联系电话:81576909
航天中路税务所联系电话:81576911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
办税服务厅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一楼地税窗口
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81576185 81576170 81576171
综合业务科联系电话:81530477
长安区财政局
西安市长安区国家税务局
西安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国家税务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