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关于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已缴养老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知
2月份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部分。
为防控疫情、方便企业,退费工作采取“不见面”办理形式。
中小微企业无需申请,只需通过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退费对账专线电话,在告知单位编号、核对退费金额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后续银行转账等手续。
(一)在2月20日《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出台前,个别2月缴费并已办理结账手续的中小微企业,不适用上述办法。需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以说明后,另行予以处理。
(二)随着全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相关开发工作逐步跟进和完善,此退费办法若有改进,将再行通知。
(三)各类人力资源公司、享受减半征收的大型企业的退费工作,待另行通知。
(四)周一至周日退费咨询专线电话和退费对账专线电话七天不间断接听,接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退费咨询专线电话:87216986
退费对账专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