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材料缩环节压时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实行一窗一次办
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管理方式,提升审批效率,周至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县住建局服务窗口,积极探索“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新型审批服务模式,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疫情期间采取“承诺+容缺”的审批模式,极大地压缩了前期手续的办理时限,有效助力企业合法、有序地推进工程建设。
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的运行模式,采取“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审批过程并行协同”等方式,由县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67号窗口统一接件、出件。切实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由住建局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步安排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此次并行办理,将原来2个事项涉及的18项受理材料压缩为11项(5项主要材料、6项次要材料),疫情期间,根据“承诺+容缺”、“特事特办”等原则,办事企业主要材料齐全,窗口就可受理;将原来2项手续的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并行办理后企业需上报的11项材料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原件);(主要材料)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可用《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代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主要材料)
3.总平面图、《陕西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包含技术审查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主要材料)
4.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不提供),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材料)
5.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主要材料)
6.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各单位公章);(次要材料)
7.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次要材料)
8.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的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签署总监及项目经理意见的施工组织设计申请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次要材料)
9.环评批复(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次要材料)
10.承诺书(含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城建档案移交等内容);(次要材料)
11.具有行政执法委托事权开发区在递交涉及城(棚)改项目复审资料时,需提供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次要材料)
并行后办理流程如下:
1.窗口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所需材料准备相应材料到县政务大厅67号窗口提交,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全或者证明材料失效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后台审批:县住建局驻政务大厅审批科对材料进行审查。
3.办结出件:若审查通过,由县住建局窗口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同步安排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进行质量安全监督。
除此之外,周至县对目前已进驻政务大厅的事项办理提出进一步要求,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报材料,对各种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能减则减”,让企业和群众可以节约精力、省下时间,办事效率得到真正提高。